生态环境部、国家发改委: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
来源: 时间:2022-05-07 08:54:32
近日,生态环境部、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《关于推荐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的通知》,面向能源、钢铁、焦化、建材、有色金属、石化化工、印染、造纸、化学原料药、电镀、农副食品加工、工业涂装、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,选取园区、产业集群和重点区域、流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。试点项目包括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整体审核创新、工业园区(产业集群)清洁生产整体审核创新、重点区域和流域清洁生产协同审核创新三类。试点申报与实施主体为市(县、区)政府或市级政府组成部门、园区管委会等。试点对象需满足具备清洁生产管理人员、管理制度和机制安排等条件。各申报单位需于7月15日前提交有关材料,具体内容详见下文通知。
环办科财函〔2022〕178号
关于推荐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(局)、发展改革委:
生态环境部办公厅
发展改革委办公厅
2022年4月29日
附件
《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实施方案》编制大纲
一、试点对象基本概况
(一)试点对象范围与区位
(二)试点对象产业概况
二、试点基础
(一)环境现状与主要问题
(二)清洁生产工作基础
三、试点工作目标
四、试点工作内容
(一)试点内容
(二)试点方法及技术路线
五、试点工作特色及主要创新点
六、试点项目实施计划
七、试点预期产出成果及效益
地 址: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与北二环交汇处喜悦汇C座7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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